中国音乐文化“大”与“小”传统(2)
2012-4-12、歌谱控、人气:(载入中...)
承。
依照罗氏的理论,城市文化是大传统,乡村文化是小传统,这是他的“大、小”观念。我以为,就一种没有受到外来强势文化影响的、以其自身的规律性发展的社会形态来看,这种分析应该是成立的。中国社会的音乐文化之所以不能够简单地套用这种理论概念,主要在于中国历史上城市与乡村音乐文化在多层面的一致性,在这种一致性的前提下,城市文化在创新变异的过程中不断向乡村施压,从而形成了所谓大小的理念,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我们不否认,只要是有城市和乡村的差异,这种“施压”的过程就会一直存在。但是,当一种被认为是“先进的”西方音乐文化,在其政治、经济的强势影响下,这种“异文化”以其“为人”的审美功能理念深深介入中国的城市以至成为主流的时候,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中国历史上的主流传统、现在以非主流的形式存在于乡村社会的音乐文化,一直是多重功能性并存的,这种多重功能性的存在恰恰是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
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有着深厚积淀的传统音乐文化,当下的确是以中国的乡村社会为其主要生存空间的,而在城市中虽然也还有传统中某些层面的存在(主要是“为人奏乐”),但城市音乐文化更多是在西方音乐文化影响下的发展。依照罗氏的理念,城市文化是大传统,乡村文化是小传统,那么,从宏观和历史的观念来看,什么是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和小传统呢?是否占据主流的就是大传统,处于非主流的就是小传统呢?由此说来,我们还应该回到对传统的认知上。
“欧洲学者用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对雷氏的大传统与小传统进行了修正,认为二者在传播上是非对称的。大传统通过学校等正规途径传播,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不对大众开放,故大众被排除在这一系统之外,成为一种社会精英的文化。而小传统则被非正式的传播,向所有人开放,因此精英参与了小传统,大众没有参与大传统,从而推论出小传统由于上层精英的介入,被动地受到大传统的影响,而地方化的小传统对大传统的影响则微乎其微,是一种由上往下的单向文化流动。”
大传统通过学校等正规途径传播,小传统被动地受大传统的影响。我以为这是一种在共时状态下的理解,中国廿世纪以城市为中心的音乐文化已经成为了新的“传统”,这种传统已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有着数千年的音乐文化血脉、当下主要存在于乡村社会的双重功能性的音乐存在,虽然也可以按照罗伯特的观念将中国城市文化中的音乐称之为大传统,将乡村中的音乐文化称之为小传统,但应该引起我们充分地注意的是中国音乐文化浓厚历史积淀的复杂性。
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自南北朝以来一直是以制度化的方式进行传播的,而且在制度的约束下也办学校,这就是历史上所存在的“轮值轮训”注6的方式。在乐籍制度的规范下,音乐文化的主导层面都是由专业乐人承担,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近乎封闭的系统。但当制度解体,乐人们侧重为大众服务来寻求自己饭碗的时候,当城市中受外来强势文化的影响、传统音乐文化逐渐退居乡间的时候,这种历史上的大传统恰恰是由乡间大众的参与得以传承的,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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