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音乐_发展史(4)
2012-4-12、歌谱控、人气:(载入中...)
(上接《上古音乐——发展史(3)》)
战国(公元前475年——221年)时期,各诸侯国纷争数百年,周王室由衰微而灭亡,各小诸侯国也被几个大国吞并。这一时期的“新乐”,引人注目的有赵国,其实更应注意的是楚国。但因为最早写这一段历史的是汉代人,而“新乐”又是以与“古乐”对立的“坏音乐”的面目被载入史册的,汉高祖刘邦却喜爱楚声,所以史家就不敢把异军突起的楚声纳入“新乐”范畴了。楚僻处南方,它接受了周文化,但思想上受礼乐的束缚要比中原各国小,春秋时期楚的伶人就是演奏当地音乐的。楚音乐的风格与中原各国也很不同,这从《楚辞》和《诗经》的不同就不难看出。楚国也是南北各地音乐交会的地方,郑、吴、蔡、越的歌舞都曾出现在楚国。
但是总的说来战国时代重视的是战争和治国方面的学问、人才,而且由于连年战争,战争的残酷又远远胜过春秋,结果往往是大肆杀掠,对经济和文化造成的破坏很为严重。所以,雅乐固然已基本无存,“新乐”的发展却也受到了阻滞。
西周以来,乐队体制日趋完善,到战国初,不但乐器品种繁多,音量、音色都已十分可观,制作也非常精细,对音准和音质的要求大大提高了。史称周代开始对乐器以“八音”进行分类,这应是可信的。所谓“八音”,就是以直接关系到乐器发音的材质作为乐器分类的依据,从而把所有的乐器分为八类。(这样分类今天看来并不太科学,因为它多半是与制作工匠关系更为密切的分类法,但在当时,却也与乐队结体有关,所以是适用的。即使今天,我们依然称流行江苏南部、上海、浙江一带的一个民间器乐品种为“江南丝竹”,就是这一分类的绪余。
所谓“八音”有“金”(上古称铜为金。青铜制的钟、等乐器属这一类。“石”(有石制的磬)、“土”(实指用土烧制的陶。埙属此类)、“革”(“革”即皮革。鼓类乐器虽然有木等各种鼓框,但受击发声在于皮革,所以鼓类乐器属此类)、“丝”、(中国的弦乐器自古以来即用丝作弦,故弦乐器瑟、琴、筝均属丝类)、“木”(木制的击奏、刮奏乐器如“木兄”、“吾欠”)、“匏”(“匏”是葫芦类植物,笙、竽等簧管乐器用它作座,故归一类)、“竹”(箫、管、笛等竹制管乐器属这一类)。这八类乐器,足以构成庞大的钟鼓乐队,其中尤以钟和磬为重要乐器。钟声宏大、磬音清亮,以它们为主可以造成庄严辉煌的音响效果,最高贵族选用它们来体现自己在社会上的崇高地位,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是钟磬类乐器在那时能达于极至的社会原因。
1978年在湖北随县(今随州市)出土的战国初曾侯乙墓的编钟、编磬及其它乐器,是迄今所见最庞大的钟鼓之乐的乐队配制。这一墓葬共分四室,与乐队有关的是中间最大一室和东边次大一室;中间一室摹拟“殿庭”,东边一室则是“寝宫”。“寝宫”放墓主棺椁一具及殉葬女子棺木八具,并有为其它乐器调音用的“均”(今人也称“均钟”)一件,十弦弹奏乐器一件,二十五弦瑟五件,竽(笙?)二件,加上一件悬鼓。
这些显然是在“寝宫”演奏《房中乐》用的轻型乐队,是所谓“竽瑟之乐”,由竽和瑟为主组合成比较清雅的音响。“殿庭”陈设模仿现实中的宴飨场面。南侧靠边是一些礼器、饮食器,其前是一排三层编钟,钟架东头安置一大型“建鼓”(面径90厘米。鼓架座上垂直竖一根长杆,鼓框从中间对穿过杆,使鼓面朝人。这样安置的鼓叫“建鼓”,一般比较大),钟架西端拐向北形成直角,依然是三层编钟,占满西侧三。正中一长列为西侧架,短列是南侧架)。“殿庭”的北侧是一排双层共三十二枚编磬。建鼓、编钟和编磬架组成一长方形的三条边(其中一条长边)。“殿庭”内另有一些乐器,它们分别是:二支竽(笙?),三支箫(十三管异径排箫),二支篪(闭管,横吹,吹孔开口向上,但五个指孔开口不向上而向“前”棗相对于演奏者。这样开孔演奏,说明这种乐器与埙的关系更为密切),七张二十五弦瑟,有柄小鼓一件。这些乐器在实际演奏时应排列于“殿庭”东侧,组成长方形的另一条“边”。这样一个四边俱全的长方形乐队,实际上就是西周礼乐制度规定只有天子能用的所谓“宫悬”。不过从它的排列来看,还是考虑到把高低音分开以及突出当中主奏旋律的乐器的。曾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