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音乐】元代散曲
2012-4-12、歌谱控、人气:(载入中...)
散曲是元代知识分子在杂剧、南戏盛行以后,利用其只曲与套曲的形式创作的一种艺术歌曲。
散曲的体裁一般分为小令与套数两类。小令一般是指小型的曲式,它可以是单个的只曲,也可以由三、两个相同的只曲联成,或者用几个不同的只曲的整曲或几句联成一个“带过调”,如《黄蔷薇带上庆元贞》、《骂玉郎带过感皇恩、采茶歌》等等。套数一般指合一个宫调的几个只曲为一套的较大型的曲式。其形式以缠令最多,如马致远的《秋思》就是由“《夜行船》、《乔木查》、《庆宣和》、《落梅花》、《风入松》、《拨不断》、《离宴亭带歇拍煞》等联成的。其次则有鼓子词、缠令兼鼓子词、缠令兼缠达,合几个缠令为一套以及缠令兼缠达与鼓子词等形式,例如刘时中的《端正好》前套(《上高监司》)就是由下列各曲联成的:
《端正好》、《滚绣球》、《倘秀才》、《滚绣球》、《倘秀才》、《滚绣球》、《倘秀才》、《滚绣球》、《倘秀才》、《伴读书》、《货郎儿》、《叨叨令》、《三煞》、《二煞》、《一煞》,《尾声》
此曲显然以《端正好》、《倘秀才》、《滚绣球》、《伴读书》、《货郎儿》、《叨叨令》、《尾声》的缠令形式为主,吸收了缠达与鼓子词的结构特点组成的。它与其妹妹作(刘时中的用了二十四个曲牌的《上高监司》、《端正好》后套)同是散曲中少见的大型曲式。
元代的散曲创作,虽不无优秀的篇章,如关汉卿的《不伏老》通过对自己坚韧、顽强的性格的表白间接地表现了他的敢于反抗、敢于战斗的精神。又如雎舜臣的《高祖还乡》,则以刘邦贫贱富贵的变化扯下了封建统治者神圣尊严的假面具。再如姚守中的《牛诉冤》、曾瑞的《羊诉冤》,则借牛羊的悲惨命运隐寓了农民在剥削掠夺下的痛苦。但是,更多的却是一些山水景色,风花雪月,以及消极叹世或者歌功颂德,甚至庸俗色情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马致远的《秋恩》对不择手段争名夺利的否定与对“排兵”、“争血”的小人的不满,在当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人生若梦”、“与世不争”的消极思想却是需要否定的。
此外,如刘时中的《上高监司》前后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歌颂高监司粜米的功德,但客观上却反映了灾民的悲惨生活,暴露了官吏、市侩营私舞弊的无耻勾当和荒淫骄奢的糜烂生活还有一定的意义。
散曲的这种情况,当然与绝大部分创作者都是位高官显、或被迫弃宫归隐的知识分子有关。所以它在当时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很快就走向衰亡的道路。
熊朋来和他的《伐檀》熊朋来是宋末元初著名的音乐家兼经学家。他面对国破家亡的残酷现实,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在宋亡以后,他不肯到元廷作官,情愿当个郡学教授,抚瑟歌诗,用以寄托自己的情志。他认为,诗歌之所以能感人,不仅在歌词,还要靠“声音”(曲调)。他不满足于前代所传的“诗旧谱”,在教学之暇,选取《诗经》中的古诗,重新谱写了二十多首新曲,命为“诗新谱”,收在他编的《瑟谱》一书内。据说内有三曲,因民族感情过分明显,“寓歌哭之意”,而未能刊印传世。在存世的作品中,原为魏风(今山西芮城)的《伐檀》,堪称佳作:
《伐檀》全曲共三段,用同一曲调变化反复三次构成。音乐的基调,愤激慷慨,颇为感人。熊朋来曾经指出:真正的知音——“善听者”,能从《伐檀》曲中听出伐木的“斫轮声”。现从译谱来看,也确有这样的感受。乐曲一开始,豪迈壮阔的音调,情不自禁地把人带人古代伐木的劳动场面:“坎坎”的伐木声,伴随着清清的河水与阵阵微波,是一幅多么诱人的画面。然而,作曲者并没有停留于此。他充分发挥了音乐的抒情功能,着力于刻画诗人的内在感情。情感的动力,使旋律不得不在“三百”两字上用六度大跳,在“有”字上用四度跳进到最高音的处理手法,以及采用各种调式变化,使音乐的高潮绚丽多姿,有效地揭示了诗人内心对所谓“君子”不劳而获的愤怒和抗议。最后作曲者出人意料地在较低音区以一句讽刺性的问话作结,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想。
《伐檀》原词是一首古诗。如何使它既有古拙、质朴的风格,又符合当时人的欣赏要求,对于乐曲的感染力有相当密切的关系。这方面,熊朋来并没有去追求虚无飘渺的古调,而是从现实中汲取唐宋燕乐的“俗音”(民间曲调),用燕乐二十八调中“歇指角”——调式主音为角(应钟)的音阶调式,严格按照宋元时代“起调睪曲”(用调式主音作为乐曲的起结音)和“务头”(高潮的安排)的作曲理论,谱写了这支短歌。因此,听来亲切感人,层次分明,有别开生面之感。
《伐檀》的伴奏形式,熊朋来按古代“弦歌”旧例,用瑟伴奏。古时的瑟,在唐以前已失传了,熊朋来的瑟,共二十八根弦,按十二个半音加四清声,分为高、低两个八度组定弦。其演奏方法,可以同时用左右两手分别弹低,高两组各弦,也可仅用右手弹高音组各弦。虽然两手“各自能成曲”,实际上仍以同度齐奏为主,其伴奏形式还是比较简单的。
《伐檀》以外,尚有《考槃》等曲也取得较好的艺术效果。但有的作品(如《七月》),作者附会古代“随月用律”之说,形成频繁的转调,并不足取。